追书网 > 科幻灵异 > 重生从史莱姆开始 > 第四十九章:草原狼群

?    一路过来,李想对于现在的情况也都听的差不多了。

    人类都是八卦的生物。

    最近发生点什么事儿,他们要是不讨论一下那都得憋得浑身难受。

    这一路下来,李想自己甚至都没怎么主动打听过。

    光听这帮大哥闲聊就够了。

    现在距离自己吞噬比蒙巨兽已经是过去了两个月左右。

    而半兽人那边,虽然说依旧战争不断,但是总体来说双方也就是个五五开的情况。

    战争,是生命的收割机。

    而像是这种种族之间的战争,那对于双方来说,其实都是一种极大的损失。

    这事儿劳民伤财不讨好,也就半兽人这种种族能每过几年就发动战争。

    在对抗半兽人方面上,还是人类联军为主。

    其他精灵矮人树人妖精之类的,由于种族数量实在太少,所以也就是过来凑个数的。

    在人口基数上,能够跟半兽人所抗衡的也就只有人类了。

    李想也懒得去理会这些东西了。

    毕竟这场战争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已经是没霍格沃茨什么事儿了。

    霍格沃茨作为一个学院,教导出更多优秀学生才是他们的使命。

    甚至说,这次如果不是因为半兽人的进攻来的太过突然的话。

    校长大人也不会让这帮孩子们以身犯险。

    而且就算是如此,莫妮卡那一批刚入学的孩子也全都留在霍格沃茨没让出动。

    咱们是去帮忙的,又不是去送死的。

    虽然说种族战争人人有责,但是毕竟霍格沃茨里都只是一帮孩子罢了。

    他们还有更美好的未来,他们也是人类的未来。

    外边拼死保护的,不就正是这些孩子么。

    “开饭了!”

    “早啊刘哥。”

    被称作刘哥的中年汉子表情麻木的跟李想点了点头,然后顺手递过去一份饭。

    李想跟在这个商队里也有十几天了。

    每天啥事儿不干,但是只要听见开饭了这三个字,这货绝对是第一个出现的。

    十几天,风雨无阻,没人比他更快过。

    对于李想的速度,这位刘哥已经习惯了。

    而且。

    别看李想瘦瘦小小的很可爱。

    但是!

    他贼能吃!

    最开始的时候,李想打着跟车的名号进了商队。

    而且还给了三个金币当作路费。

    大家都感觉赚大了。

    毕竟就只是捎带脚的事情就赚了三个金币,这钱也太好赚了吧。

    然后这一段时间下来之后,商队的人这才反应过来。

    奥···

    原来那三个金币是伙食费···

    而且还不一定够···

    你丫拿我们这当自助餐了是么?

    刚从道尔蒂城出发,距离下一个补给点还有三分之一的路程的时候,商队的口粮就被吃光了。

    一个个最后实在没招了,天天出去打猎。

    然后李想一顿能吃半扇野猪。

    要不是后来李想眼看大家眼神变得不那么友善,后来又加了十个金币,估计就让商队扔半路了。

    这也不怪李想,实在是刘哥厨艺高超,弄出来的东西好吃的不得了。

    而且李想不仅仅能吃。

    他还扰民。

    天天抓商队里的人讲故事。

    最开始的几天还好,大家看李想长得可爱年纪小,所以也都讲给他听。

    但是这货薅羊毛就可着一只羊薅。

    天天找这个大哥讲故事,给这大哥都快烦自闭了。

    然后换个人继续听。

    商队本来平淡无聊的旅程,因为多出来一个李想,而变的鸡飞狗跳的。

    大家虽然说嘴上吐槽李想,但是也都明白。

    让李想这么一搅和,大家每个人的心情其实都放松了好多。

    是夜

    李想躺在马车顶上看着月亮。

    今天是满月。

    在月光的照耀下,周围的星星都显得暗淡了许多。

    月明星稀,微风徐徐。

    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只要李想有空,晚上就一定会出来看看月亮。

    这个世界,没有高楼大厦的阻挡。

    月亮也显得要比上一世明亮很多。

    刘哥在旁边深深的看了李想一眼,然后好像想到了什么一样也深深的叹了口气。

    仰头喝了一口酒。

    刘哥观察李想好多天了。

    最开始的是,刘哥对于李想的印象也就只是一个比较爱闹的孩子。

    但是后来渐渐发现,这也是个有故事的人。

    每天晚上赏月的时候,李想那种仿佛脱离这个世界的孤独感,看的刘哥一阵长吁短叹。

    “嗷呜···”

    “怎么回事?!”

    刘哥听到四周此起彼伏的狼嚎声,脸色都变了。

    这里可是草原,这是狼群的天下。

    李想躺在马车顶上正出神呢,对于旁边的动静这货压根就没听见。

    狼嚎嘛,这玩意不是每天都有么。

    “怎么回事?”

    刘哥跑了出去,抓住了一个护卫问道。

    “是···是老二····”

    那个护卫面对着四周围的狼群也是害怕的不行,哆哆嗦嗦的跟刘哥解释道。

    “老二之前出去撒尿,然后有狼过来就让他给顺手砍死了。”

    “妈的!糊涂!老二呢?”

    “死了···”

    刘哥一下子没了话了。

    这事儿闹得,妈的罪魁祸首都没了。

    但是虽然这个叫老二的家伙死了,可狼群却并没有罢手言和的意思。

    狼群这种东西,想来以团结跟记仇出名。

    有经验的人都明白,在草原上那是宁可招惹高阶一点的魔兽也不能招惹狼群。

    因为只要杀掉一头狼,那就相当于是招惹了一个草原狼群。

    此时

    狼群已经见血,凶性大发。

    不将面前这帮可恶的人类杀光,那是不可能收手的。

    “嗷呜!!!”

    伴随着狼群深处的一声狼嚎。

    群狼又开始悍不畏死的扑了上来。

    刘哥深藏不露,虽然在商队里的时候一直都是担任个厨子的位置。

    但是动起手来干脆利落。

    一人一剑,斗气迸发。

    竟然是个剑士级别的高手。

    外界不比霍格沃茨。

    大家没有老师教导,修为都是靠自己摸索,战斗经验也全是生死之间的打拼出来的。

    剑士级别,对于冒险者跟商队来说,已经算是不错的高手了。

    但是···

    一个剑士,对于这数之不尽,悍不畏死的草原狼群来说。

    还是显得不太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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