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美食刷满好感度[星际] > 第48章 白粥腌黄瓜

  在西维尔期待的视线中,打开门来迎接他们的并不是菲丽丝,而是一个看上去有些古怪的大哥。

      ——他开门时甚至脸上还盛满了傻乎乎笑容,用重逢的喜悦来迎接自己的弟弟。

      开了门之后他又立刻回到了菲丽丝身边,她安坐在休息椅上翻看着光屏,好像又恢复了在家里时那副不可一世的神态,任由拉塞尔在旁边忙前忙后、给她倒水端茶,好像重伤痊愈的反而是她一样。

      西维尔:?

      这是什么清奇场面?

      医院的通风系统发出细微的嗡嗡响声,这种窸窸窣窣的小动静在一片寂静之中被成倍放大,填满了空气中的寂静。

      西维尔有些艰难地开口道:“这是……怎么回事?”

      菲丽丝按住了拉塞尔在旁边跃跃欲试着想要给自己端来维生素水的手,捏着鼻骨,不知道该如何跟西维尔解释。

      “我起初一度怀疑他在我无所察觉的情况下被调包了,但是他能说出德拉诺家族的密辛,包括你升学考试那天的天气……”

      “最后我带着拉塞尔去做了一个全面检查,医生说他的恢复情况很好,甚至比他们预料的情况还要好!脑中淤血消解后,他甚至找回了之前失忆的内容。”

      “也就是说,他想起来了?”西维尔震惊地问道,“在时隔八年之后?”

      “……是的,而且他的两段记忆还不能很好地融合。医生说,现在他人格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是28岁的拉塞尔。大约需要一周——或者一个月,他的记忆才能完全融合,找到自己真正的状态。”菲丽丝叹了口气,她真的不想承认,身边这个笑得像条傻狗一样的男人是自己相处了八年的丈夫……

      拉塞尔反驳道:“我现在的状态就很好。”

      想了想,他又解释道:“我没有说你不对的意思,但是我现在感觉自己很正常……”

      清晰地记得自己的前半生经历,也能认出来弟弟的样子,甚至可以根据描述认出弟弟的伴侣洛白,而且发现未来的自己居然真的让菲丽丝成为了自己的夫人!还有比暗恋成真更美好的事情吗?

      他现在的状态何止好,简直开心地想要炸成一朵烟花。

      旁听的洛白:“……?”

      说好的冷淡严肃、认真古板的大哥呢?那个为了家族荣誉警告他、知错诚恳道歉的钢铁直男大哥,怎么变成了这个样子!

      菲丽丝抱起了手臂,用一种“闭嘴,别让我骂你”的眼神瞪了他一眼,拉塞尔非常有眼色地停止了发言。

      从他们进来之后,拉塞尔始终用一种温柔目光凝视着菲丽丝,那双蓝色的瞳孔比任何时候都要耀眼。偶尔,才会分出来一点视线给“突然长大”的弟弟,以及好像素未谋面的洛白。

      西维尔和洛白不约而同地感觉,自己坐在这里似乎有些多余……

      “大哥,那关于之前受袭的事情你还记得多少?”西维尔敏锐地想起了之前困扰他们一家的问题,迫不及待地向拉塞尔发问。

      “我已经将受到袭击前还记得的画面全部整理好发给父亲了,”拉塞尔沉稳地说,“但是鉴于我目前的情况,好像只能在洛拉斯星多耽搁一会儿了。”

      “没关系,近来帝星一片浑水,我们就在这里也好。”菲丽丝点了点头,接着和西维尔商议了一些关于政治的高深话题。

      洛白听得云里雾里,感觉自己留在这里好像不合适,想借故离开,给他们一些议事的空间,却被西维尔温和而坚定地留住了。

      ——你就是我们的家人,没有什么不能听的,我相信你。

      ………………

      商量完了如何解决拉塞尔的问题,几人才收拾收拾准备用餐。

      拉塞尔刚刚打开光屏准备学着如何在医院订餐,就被西维尔拦住了。

      “大哥,洛白带了准备好的食物来,不必点餐。”西维尔有些矜持地说,眉目间却是一片骄傲的神色,仿佛与有荣焉,“你大概忘记了洛白的手艺吧,他的厨艺可是星际闻名的。”

      虽然不明白弟弟这是在嘚瑟什么,拉塞尔还是点了点头,紧接着就看见,洛白从硕大的保鲜饭盒中取出了一盘香喷喷、糖色均匀的红烧肉,色泽棕红,亮而不油。

      他刚准备伸手帮忙接过,就见洛白转身一避,递给了他一大碗滚烫软糯的白粥。

      “你吃这个吧。”洛白说。

      拉塞尔:?

      菲丽丝已经迫不及待了,待看见色泽诱人的红烧肉后,她小声惊叹道:“好漂亮啊!”

      洛白递给她餐具,她便夹起了一块红烧肉。

      肉质极其软嫩,炖得酥烂到似一夹就化一般,方形的肉块在筷间颤颤巍巍,泛着油亮,让人看了便觉得口齿生津。

      西维尔早已对吃红烧肉满怀期待,迫不及待地将大块的红烧肉放入口中,牙齿刚刚碰到肥肉,入口即化。

      肥而不腻的肉香在嘴里蔓延开,配上瘦肉部分细细咀嚼,越品越醇。

      主食是蒸好的米饭,热气腾腾,带着大米特有的清香,和红烧肉一起吃,香而不腻,只有大口吃肉的满足感充盈在心间。

      再品品红烧肉的软糯表皮,因为长时间的烹饪,变得像胶冻一般,有些坚硬,又不会难咬开,比酥烂细腻的肥肉更实,有一种充满胶原蛋白的醇厚肉香感。

      待到火急火燎地尝到了味道,西维尔才学着洛白的样子,将红烧肉和下层的酱汁一起盖在饭上,让其变成了红烧肉盖浇饭。

      棕红色的酱汁浓稠鲜香,均匀地浇在白米饭上,连白米饭也裹上了油亮的色泽。

      五花肉的香气彻底包裹了米饭,虽说有着浓郁的肉类香气,却并不显得肥腻,咸淡适宜,甜而不齁,好像每颗米都变成了红烧肉的绝佳拍档,甚至比单纯的肉更香更美味。

      菲丽丝感叹道:“真的没有想到,肥肉也能做得这么好吃……”

      “虽然时间匆忙,只熬了白粥和红烧肉,但是烹饪并不算简单。”洛白笑着说,“红烧肉正好营养滋补,适合给你劳累这么久补补身体。”

      西维尔认同地点点头:“大碗米饭浇上红烧肉和酱汁,确实管饱又解馋,一看就是下了心思的,辛苦了。”

      拉塞尔在旁边眼巴巴地看着他们吃得正香,恨不得自己也拿过大碗白米饭,浇上浓厚粘稠的酱汁,和软烂红亮的红烧肉搅和一通也全部下肚。

      “二十八岁”的拉塞尔和八年后面容冷酷的中将拉塞尔判若两人,性格还没有被生活打磨得沉稳强悍,看见妻子和弟弟都能大吃大喝红烧肉,忍不住开口说:“我不太想喝这个粥——”

      只是顶着菲丽丝的视线,说出来的语气莫名有种委委屈屈的感觉,急忙止住了话头。

      “你刚刚醒来,还不能吃这些味道厚重的食物,”洛白耐心地解释道,“而且这几天还不能出院,要一直卧床,吃粥易消化。”

      “好吧。”拉塞尔也没有坚持,垂着金色的眼睫看向了手里的粥碗。

      洛白倒也没有那么残忍,让他嘴里苦乏地喝完一碗白粥,还配了一小盒渍黄瓜。

      拉塞尔口味一向偏重,讨厌这些软乎乎又寡淡的营养液和粥,但他知道自己刚刚苏醒,应当用些口味清淡的吃食,勉勉强强接受了洛白的安排。

      洛白将红烧肉拉得远了些,将腌黄瓜推到了他面前:“尝尝这个吧。”因为时间匆忙,只是用醋、盐和辣椒草草腌渍了一下,腌黄瓜盐味不重,吃起来酸中带甜,辣味适中。冰爽可口,开胃消食,用来配白粥刚刚好。

      果然,入口后就感受到了腌黄瓜的美味。洛白没有没有放太多酱油之类的佐料,只是在黄瓜表面浅浅抹了一点盐,盐虽细,仍有颗粒感在,衬得黄瓜条更脆爽多汁了几分。

      拉塞尔连吃了几条,不得不承认寡淡的白粥配上有滋有味的黄瓜,胃里暖暖融融的,好像也不错……而且米粥被熬煮地香滑烂熟,上层还浮着厚厚一层米油,倒也不是不能接受。

      他的大脑仍旧有些昏沉,不记得自己先前已经吃过了洛白亲手制作的水煮鱼片,只当自己是第一次见面就接受了弟媳的好意,诚恳地夸赞道:“太费心了,西维尔能和你这样温柔善良的人成为伴侣,真是他的幸运。要知道他都这么大了,朋友没几个就算了,从小到大也没见喜欢的人,就喜欢到处乱窜,我和母亲都很担心他会孤苦伶仃,成为第三舰队最后一个被迫独身主义者……”

      “……”西维尔恨不得把他的嘴堵上。

      见拉塞尔“咯吱咯吱”吃腌黄瓜吃得起劲,一边还顺从地喝下了一大碗白粥。原先的修复舱已经被可折叠病床所取代,他宽厚的身子缩在病房的一角,看起来倒有些可怜,像只被家人忽视的大金毛。

      西维尔觉得有些不忍直视。他一向敬重有加的大哥,在找回了过去的记忆之后,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啊!

      作者有话要说:[番外]他的玫瑰

      菲丽丝还记得第一次见到拉塞尔的场景。那是一个晴空万里的秋日,在帝星的柯丹林宫殿前的广场上,陛下将要为一年来立下赫赫战功的帝**人们举行授勋仪式。

      听身边的贵族夫人们小声议论,走在最前方的金发高大男人就是元帅家的长子,拉塞尔。

      长风猎猎,鸽群在苍空盘旋,他穿着一身军装走来,背后的猩红色披风随风飘荡。

      从菲丽丝的视角来看,男人极为高大健壮,他如一柄锋芒毕露的利刃,在众人的视线中沉稳地走到了陛下面前,那张俊朗至极的脸上原先并无什么表情,直到看见两旁的民众时才露出了一个柔和的笑容。

      有人窃窃私语:“天啊,他可真英俊……”

      “哦,听说他可以驾驶机甲和半个战舰队周旋而不败,还能轻松干翻那些骚扰边境的星盗。”幼年小皇子兴奋地说。

      公爵夫人摇着虚拟机械扇,也不知道是扇了个空气还是扇了个寂寞,附和道:“他笑得还这么迷人……”

      菲丽丝头一回在心里认同了她们叽叽喳喳议论的内容,要知道在从前,她可从来不想和这帮俗人有上一星半点观点相符。

      看见那个堪称“温柔”的笑容,她的心在那一刻好像跳动地快了一点。

      她自然不会自作多情地以为,这个战功赫赫的男人是在看着她们笑,但是她心中还是不由得升起了一股对拉塞尔的崇拜和仰慕之情。

      ——强悍,俊朗的年轻将领,谁不喜欢呢。

      .

      事实上,拉塞尔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沉默寡言、冷淡威严的。

      当然,他也并非一生下来就板着一张死人脸。

      小时候常常背地里偷偷带着西维尔溜出家门打全息游戏,在军校时也会在心里默默吐槽这个老师人菜话多、那个老师严厉古板……

      但是当他进入了军队后,开始不由自主地用父亲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手下的将领不服从自己的管教怎么办?怎样在敌人面前保持秋风扫落叶的冷酷无情?皇帝陛下要召见自己应该如何自处?

      这些通通没有人手把手教给他。拉塞尔只能学着记忆里父亲的样子,话一天天的少下去,沉默着完成自己的任务,一天到晚僵着面容。

      他发现,这一招很管用。虽然没有人来和他聊天打趣,寂寞了些,但是也没有不长眼色的人来烦他了。

      后来习惯了只动手不解释,哪怕心里有想法也很少开口了。

      而实际上,他心里藏着一个想法巨多、反应机敏的性格,和熟人打交道时温和有加。

      两相结合之下,对敌人冷淡疏离、对帝国人民友好和善,再配上他那家族遗传的璀璨金发、俊朗面容,帝国的姑娘小伙们对他倾心者不在少数。

      拉塞尔对此一无所觉。他其实有一个悄悄喜欢了很久的人……帝国的娇艳明珠,菲丽丝殿下。

      他忘不了第一次见到菲丽丝的情景。那是在皇帝的午宴后,元帅在和尊贵的陛下议事,他有些无聊地在一旁旁听,思绪却不知道飞到了哪里。

      从斜角的玻璃花窗里,他可以看见王宫的后花园里,有一个穿着火红色的长裙的女孩子,支起了一个画架,逼着可怜的园丁先生放下手中全自动除草机的遥控器,站在那里给她当模特。

      犹带金色的霞光落在少女的侧脸上,让那张精致好看的脸染上了深深浅浅的光晕。

      坐在那里的时候,她好像整个人沐浴在光中,长长的睫毛在眼下投出了一小片惊心动魄的阴影,静谧美丽。

      啊,她可真好看,还有些霸道。

      拉塞尔在心里默默感慨道,面上还是不动声色。

      他们尊敬的陛下似乎注意到了他傻呆呆地顶着窗外后花园看了许久,有些头痛地对元帅抱怨道:“……菲丽丝整天就喜欢摆弄她的玫瑰花,还有画画,让人拿她没办法。”

      画画怎么了?多文雅的爱好!拉塞尔不好意思地收回了视线,在心里无声地反驳他。

      虽然他知道,时下贵族们流行的爱好是虚拟精神力作战和机甲涂装,这样复古的爱好有些小众……

      可谁规定必须喜欢的和大家都一样呢?他的梦想就是退役之后,和自己的爱人孩子一起住在一个偏僻小星球庄园里,养些动物,过上与世无争、远离帝星权贵圈的日子。

      后来在各种宴会上,他总是能见到菲丽丝。和外人以为的不一样,在他细致的观察

      下,菲丽丝好像是一个有些纯善、甚至天真的文艺少女。

      她喜欢月白色和浅紫色,在皇宫的后花园里也种上了各种动人的蔷薇和玫瑰;她喜欢用最古老的方式手绘,会在闲暇时带上颜料和画板,去往各种古旧的遗迹采风画画;她并不热衷于和权贵们打交道,在成年时便自动放弃了选帝侯名额,就连对社交也性质缺缺……

      了解的越多,拉塞尔对这个王室里长大的玫瑰越发倾慕。

      可是并没有人来教导他,应该如何去追求自己喜欢的人。军校里的朋友们好像只是随手在社交软件上发发消息,就能收获很多伴侣,一个不行就再换另一个,每时每刻都有可以相伴的人;元帅父亲也不会教导他如何处理自己的感情,他想学习都无从下手。

      最后,他选择了一个最愚蠢、古老,但是有效的方法——

      让父亲和陛下提出联姻。

      元帅没有拒绝他一向信任的稳重大儿子,既然菲丽丝已经主动放弃了选帝侯名额,她的婚事对王室来说无足轻重。不会给德拉诺家族带来助力,也不会招惹来太多站队择优的麻烦,是个明智的结婚对象。

      元帅甚至对他的果决感到十分满意,想当年他也是直接对隔壁舰队的指挥官克莱尔求婚,然后顺理成章地结为了一家人。

      真正的钢铁直男元帅:……婚姻就是这么简单的事情啊!选个人,结婚,完事了。

      ………………

      拉塞尔阻止了父亲立刻去寻找皇帝陛下。他想再多获得一些功绩,再来堂堂正正地向菲丽丝说出自己的爱意。

      ——我已经默默喜欢你很久了,你愿意给我一个机会吗?

      在授勋仪式上,在成百上千双洋溢着爱慕、崇拜的眼睛中,他找到了那双他在意的。

      拉塞尔的唇角不自然地勾了起来,心里默默想着:我的绶带没有歪吧?她在看我还是别的谁?

      他几乎有些同手同脚地接过了勋章别在胸前,皇帝大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别紧张啊,小德拉诺。以后你还会有更多的功勋,像你父亲一样……”

      陛下好像还说了更多亲切的话,但是拉塞尔感觉未来岳父的话好像清风一般从耳畔吹过,他什么也没听见,只看见菲丽丝公主朝他这边露出了一个笑容。

      她的目光明媚,越过了熙熙攘攘的人群,和他的视线交汇在一起。

      拉塞尔决定,不能再等下去了。他迫切地想要和她述说自己心里无处安放的爱意,以及在那些星舰上也无法停止的思念。

      让父亲去提出婚约吧,现在就去……等到最近的一次任务执行完毕,他们就可以结婚了。

      ………………

      “拉塞尔……想和我结婚?”菲丽丝怔怔地看着父亲,似乎没有明白他在说些什么,还是自己的理解力出现了问题?

      “是的,他想和你结婚。这也是我和你霍勒斯伯伯的意思。正好,你也一直崇拜他,不是吗?”陛下笑呵呵地拍了拍菲丽丝的头顶,弄乱了大女儿精心盘好的发髻。

      “这……你答应他了吗?!快说你答应了!”菲丽丝激动的目光闪闪发亮,殷殷地注视着父亲。

      “是的,等他这次任务出勤完毕,你们就该商量婚礼了。”

      菲丽丝得到了肯定的答复,不顾头发被弄乱,衣裙被揉皱,刚进门就甩掉了自己的高跟鞋,扑在床上快乐地打滚。

      ——一个英雄!喜欢自己!菲丽丝觉得自己的美梦好像成真了……

      她看着天花板上繁复的花纹,痴痴地笑了起来:他们的婚礼上,她要穿什么样的婚纱呢?一年前感觉蓝色很好看,可是白色好像比较纯洁,他会喜欢吗?他们以后要几个孩子?要不要再养一个宠物?听说军人的伴侣比较辛苦,呀,她以后也要成为军嫂了吗……

      然而,还没有等到婚礼的细节被敲定完毕,就传来了拉塞尔受到袭击,重伤昏迷的消息。

      “他现在的情况好像很不妙,好像还失忆了,没人知道那段时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你还要嫁给他吗?”陛下认真地问道。

      “我确定。”菲丽丝坚定地回答,搞不懂父亲究竟在想什么。

      他是为国受伤的军人,这样不是更应该得到嘉奖吗?如果连这点困难都不能接受,她又怎么配做帝国的长公主?如果因为受伤而悔婚,怎么对得起帝国的将士们?

      菲丽丝毅然决然地走进了德拉诺家的大门,决定了自己的幸福。

      ………………

      ……可是,事情和她幻想的好像有很大的出入。

      苏醒后的拉塞尔永远是一副冷漠严酷的表情,好像授勋仪式上温柔的笑容像一场美妙的梦境,她踏入了婚姻的坟墓,梦就破碎了。

      菲丽丝努力劝慰自己,军人都是这样强悍冷淡,之前的只是她自己带上的滤镜,怪不得别人。

      而且,拉塞尔对她也很好,不是吗?他尽到了一个丈夫的全部义务,会在出差远行时为自己带礼物,会包容她的爱好,甚至把后花园的郁金香全部拔掉,换成粉蔷薇,会接受她有些神经质的请求,留下基因不健全的海蒂……

      但是她内心清醒地意识到,拉塞尔对她的感情,好像并不是一个热情的男人对自己的爱人,他只是在用尽全力学习别的伴侣对她好,就像对一个天降的家人。

      随着在德拉诺家的时间变长,菲丽丝开始有机会接触到家中更隐秘的事务。

      在一次清理家中文件的时候,她在拉塞尔的军装口袋里发现了一朵用纸精心折叠成的纸玫瑰。

      似乎被密密爱抚过很多次,纸玫瑰锋利的花瓣边缘也被摩挲得有了毛糙感。拆开来看,中心写了很多个小小的“想念你”。

      ……自己这算是什么呢。

      菲丽丝半阖上眼,努力地撑起一个勉强的笑容。

      原来不是她的错觉,拉塞尔也可以拥有温柔的笑意……只是那个对的人不是她而已。

      又去求证了克莱尔夫人,菲丽丝得到了肯定,拉塞尔确实喜欢过一个温柔、高贵的女孩子。

      自知脾气暴躁,画画也沉不下心的菲丽丝只是默默对克莱尔点了点头,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离开了。

      说不出口的涩意和苦意泛上心头,菲丽丝只觉得自己的心口好像被细密的针头扎了个遍。她心头的苦涩好像一个被扯开的豁口,随着时间的流逝还在逐渐变深、变大。

      这道裂缝一直都在,并且随着结婚纪念日的增多、随着海蒂的病情发展,愈发狰狞不堪。

      ……可是,她也没有指责拉塞尔的立场。这场婚姻是她答应的,她不知道拉塞尔的心里藏着一朵红玫瑰,这又怪得了谁?

      如果他能一直保持下去,没有背叛,她也能接受这样没有爱恋的婚姻。

      她可以。

      放下了婚前的绘画和采风爱好,她开始学习着如何做一个合格称职的好妻子,和贵夫人们打交道、研究慈善基金、给海蒂最好的家庭教育……

      只是她愈发不想见拉塞尔。

      在他回家的时候,自己总是压力很大。久而久之,拉塞尔仿佛也察觉到了菲丽丝的排斥之情,回家的次数也减少了,体贴自己的妻子,做个完美的丈夫。

      ………………

      菲丽丝又从噩梦中惊醒了。她在病房里陪护着,闻到消毒水味,总也睡不安稳。午夜梦回,前几天的袭击仿佛就发生在眼前。

      血与火、剧烈的冲击和炽热的弹药爆炸……拉塞尔用他坚实的身躯挡在她们面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别怕,我没事。”

      她不知道自己是怎样将拉塞尔拖上紧急逃生舱、又是怎样独自驾驶着飞船开到洛拉斯星的。她的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快一点!再快一点!

      她终究不愿失去自己的伴侣。

      八年时间或许可以磨平她的少女绮思,可是他们也度过了风风雨雨,成了不能随意分开的家人。

      等到医护人员好心地递来纸巾,她才发现除了血迹,自己脸上已是泪流满面。

      ………………

      三十六岁的拉塞尔听完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他的第一反应是:还有这等好事?

      他的记忆还停留在八年前的那场爆炸中,满心满眼地等着回家,去迎接他的小玫瑰回家。

      军装兜里的玫瑰已经被他摩挲了几百次,他一旦心绪不宁,就会摸一摸自己细心折出来的纸玫瑰,已经成了他护身符一般的存在。

      他悄悄联系了很久很久,才学会用笨拙的大手折出几厘米大小的纸玫瑰,折一朵需要花费大约十几分钟,每当深夜他在星舰想起菲丽丝,就会折一朵,放在盒子里,已经攒了许许多多。

      拉塞尔的视线牢牢锁定着眼前这个风韵依旧的女孩,或者说,女人。他用双眼描摹着菲丽丝的每一寸表情和眸光,只觉得自己的整片胸膛都被巨大的满足填满了,心脏的位置更是像充满了滚烫的岩浆,像是未来的自己在提醒着自己什么……是什么呢?

      在菲丽丝追问他为什么会下意识一直冷着脸、为什么会对忘了的爱人这样好的时候,拉塞尔想也没想的回答:“因为……我父亲就是那样做的。我需要对着我的伴侣负责。”

      “如果未来的那个我忘记了有多么爱你,那也一定在努力尝试着重新爱上你。”

      菲丽丝垂下眼睫,喃喃地说:“……原来事情只是这么简单的吗。”

      她上前去,给了自己久经磨难的丈夫一个紧紧的拥抱。他的臂膀还是那样宽厚,那样结实有力。

      菲丽丝忽然想起,在没有记忆的这八年里,拉塞尔对自己也很好。他觉得自己记忆中有一朵“红玫瑰”,却逼迫自己忘了她,全心全意地对待新婚的妻子,甚至在遭遇危险的时候,还会舍命保护自己。

      幸好只是八年。还来得及,还可以继续深爱着走下去……

      菲丽丝的眼泪打湿了他肩头的一小块布料。她也说不清这泪水是委屈、不甘,还是苦尽甘来的喜悦和释然。

      拉塞尔感觉胸前被埋进了一片柔软。他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和自己一直倾慕的女孩做这么近距离的接触。

      他手足无措,僵硬的像是帝国最低配的原始机器人,从脸颊到脖颈,红得充血。

      在感觉到菲丽丝在哭泣之后,拉塞尔更加慌张了,面红耳赤被紧张无措所取代。

      他要怎么做?怎么安慰悲伤的妻子?他他他,真的可以亲吻自己的合法伴侣吗?

      ……拉塞尔最后的选择是,僵硬地拍了拍她挺直的脊背,企图安抚下菲丽丝的情绪。

      菲丽丝:……笨蛋。

      她毫不客气地拽着拉塞尔的领口,露出了自己原本霸道的性格。两人眸光交错,她给了他一个堪称碾压、带着血腥味的吻。

      ………………

      又过去了许多年,卸去一身职务的拉塞尔真的实现了他一直以来的梦想。

      许多人在背后暗暗摇头,觉得他在如此年轻的年纪就退居后位,不知道再往军部高职冲击一下,真是扶不上墙,德拉诺家也就这样了。

      拉塞尔对其他人的看法并不在乎,他内心深处,埋着一个小小的愿望:

      能和一家人快活地生活在一起,照顾好自己在意的人,这就够了。

      他们一家人生活在一个环境优美、宜居的小星球上。没有帝星的纷繁复杂事务,这里也没有威风八面的中将和尊贵的长公主殿下,只有一对幸福快乐的夫妇和他们健康可爱的女儿,还有一只好吃爱撒娇的大猫咪。

      原本应该在星际战场上发光发热的中将,在花圃里给妻子温柔地系上遮阳帽;原本应该不苟言笑的冷酷男人,也会无奈地按照指示,叼着玫瑰作为模特被涂进油画里。

      “你这样笑的真的傻兮兮的,没眼看了。”好久才抽出时间来看望他们一趟的里斯特被狗粮喂了个饱,毫不客气地吐槽道。

      听见这句话,菲丽丝反而笑了。她的脸颊已经不再像少女时那样年轻饱满了,眼角也有了不易察觉的细纹,但她的笑容那样美丽——像一朵热烈开放的玫瑰,又好像暴雨过后明媚的晨光。

      她放下手中涂涂抹抹的画笔,愉快地说:“傻一点也没关系,最后能明白自己的心意就好了。”

      这一刻,拉塞尔望向她的眼神是那样温柔的不可思议。他天空色的蓝眸里是深深浅浅的光,化作数年里解不开的思恋,平静而幸福。

      所有童话里的故事都是真的,骑士和公主,最后都会快乐地生活在玫瑰园里,这里的花朵常开不败,他们的后代也能延续幸福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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