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时空美食家 > 第一百零一章 没必要蹚这趟浑水!

“就你小子挑食!”许锋骂道,“等着,最后一道菜,吃完滚蛋!”

    “你不会舍得我走的,我的好基友!”看到许锋站起身,男女通吃的曾小春还伸出手想要去拍许锋的翘屁股,结果被他一把拍飞了手。

    “滚蛋,你个老玻璃!”

    ……

    最后一道菜,今天的主食。

    林雅因为平时的习惯,晚上一般都是不吃主食的,不过今天,当许锋把主食端上来的时候,她几乎无法抗拒了。

    是包子,小笼包。

    但是,并非灌汤小笼包!

    面皮白嫩的如同美女的美妙云峰,上面点缀着一抹喜人的橙红色,让人想入非非,十八道规整的褶折射出了厨师精湛的手艺,一个个小包子并不大,只有象棋棋子大小,不过看上去十分美观。

    这包子,找不到一点水馅或者是灌汤的感觉,但是看上去特别漂亮。

    许锋说道:“建议用一点醋,不过,不用醋应该也好吃。”

    笼屉不大,一笼不多不少,6个包子,正好一人一个,这样的笼屉一共有10笼。

    1人,10个。

    众人夹起了包子的时候,都感觉到了包子皮那极致的柔软,特别是两个贱男,居然无耻的对视一笑。

    然后,他们悲剧了,脑袋上被彪悍的小女警打出了两个包包:“谁再淫荡就给姑奶奶滚出去!用滚的!”

    林雅抿嘴一笑:“两个贱人活该!”

    “哼,没错,就是活该,别理他们,咱们吃!”王晓坤说道。

    几个人一起,吃起了包子。

    一口下去,热气冒出来了,那是一种极致的香味和野味混搭在一起而成的香味,再加上一点王晓坤自己种的新鲜蒜苗,瞬间把香味缭绕在了整个房间里。

    在林雅看来,许锋也许只是烹调烤串的专家,但今天算是大开眼界了,之前的汤、下酒菜、主菜,每一道菜都好吃,而这包子,只要了一口皮,就感觉到了完全不同。这皮如同棉花糖一般柔软,香味也是格外刺激!

    一时间,她受不了了,樱桃小口一口下去,咬掉了一大块!

    鲜啊!真是鲜。

    这里面居然包了野猪的五花肉、河蟹肉、蟹黄和高卢土鸡蛋的多重美味!

    而且,并不是没有汤汁,有,完全渗透到了皮里,让皮吃起来也有滋有味的!

    曾小春真是一个极品贱人,他把老陈醋慢慢的倒进了包子的开口中,然后把包子整口吞进了嘴里,一时间,酸味浸染,包子的味道更加多元化!

    当然!当然,少不了虾仁,一个大大的……海虾,整个包裹在了馅料中间,承上启下,一口下去,虾肉的甘甜和整体感,在嘴里慢慢的融合!

    有的时候,一场宴席,特别是华夏人的宴席,最好吃的未必是主菜,有可能是点心,有可能是凉菜,有可能汤菜。

    今天,每一道菜都好吃的基础上,这道三鲜包子要加上一个“更”字,这种感觉实在是太美妙了!

    林雅一边吃着,一边不由自主的侧过了脸:“嘿嘿,小时候爸爸经常给我做包子吃,也很好吃。”

    许锋听到她的话,似乎听到了什么特殊的故事……但是,许锋没有多问。

    江楠,也敏锐的察觉到了这一点。

    ……

    这顿饭,吃的很暖心,菜量不是非常大,但是林雅却吃饱了,她整整吃了10个包子,比江楠吃的还多。

    吃过饭,坐下来一起喝了口茶,刚要和许锋多聊两句,电话却响了,她拿起了一看,顿时皱了皱眉:“不好意思,我接个电话。”

    说完,她走进了卫生间。

    这时候,江楠冲着许锋轻轻咳嗽了一声。

    不得不说,江楠并不是个完全客观的人,也有自己主观的一面,她虽然对犯罪分子嫉恶如仇,但心中的善良和正义感永远是并存的,许锋敢请来吃饭的朋友,她还是比较看重的。她总觉得这个林雅不简单,似乎怀揣着什么秘密,而且,她看得出,林雅吃包子的时候,略微有点动容。

    这女人,不是一般的混混……

    ……

    没几分钟,林雅出来了,脸上带着微笑:“不好意思,我有点事,得先走了,今天特别愉快,谢谢你锋哥,谢谢晓坤姐,谢谢大家。”

    许锋站起身:“我送送你。”

    “不用了。”林雅道,“我门口打车。”

    “没事,我送你。”许锋说道。

    ……

    来到别墅外,许锋看了看四周,发现并没有车等她,这让他有点意外。

    林雅拿出了手机,点开了打车软件。

    许锋顿悟,看来林雅是不愿意暴露许锋的居所。

    许锋夺过她的手机,点了取消约车,说道:“我送你。”

    林雅不由一愣:“你喝酒了怎么送?”

    许锋嘴角微扬:“不碍事!”

    没多久,许锋开出了自己的枭龙,直接走大道,载着林雅出发了,半路上,许锋问道:“去哪?”

    林雅望着他,有些难为情:“我要说去砍人,你相信吗?”

    许锋像是司空见惯的样子:“地点。”

    “江河路。”

    江河路,距离大学城不算很近,也属于天南区,但是在天南区和郊区天青区附近,属于比较隐晦的地点。那边有林雅的一个酒吧,确切的说,不是她的,是她帮龙天北打理的,今天,是这家酒吧有人闹事。

    龙天北,天州“江湖”上的一哥,但这个一哥并没有一统江湖,只是占据了的半壁江山,还是有其他势力跟他们别苗头的,比如说专门以酒吧、夜场为生的天青社。

    天青社,顾名思义,主要成员都是天青区人,这是天州市发展速度很快的郊区,很多人趁着高速发展发了财,一些小年轻因为钱太多烧得难受,就开始胡作非为,久而久之形成了气候,这些年玩得稍微正轨一点,成立了各种小帮小派,其中实力最强的,是天青社。

    天青社的老大,陈锦,人送外号锦绣哥,是个喜欢穿花里胡哨的服装,看上去很非主流的家伙,年纪不大,今年还不到30岁,不过仗着家里有钱,又有些背景,搞起了小团伙,成为了天青区一带的夜场之王,手底下有10个酒吧,15个夜场。

    即便如此,他还是不知足,又把地盘向天南区边缘扩张,于是就触犯了龙天北的利益。

    而偏偏年轻气盛,陈锦一直不把龙天北当回事,这不,今天又带人过来闹事了。

    阿香阿兰这对双胞胎,林雅的左右手,知道自己大姐的心思,所以今天为了让大姐和许锋好好的在一起待一天,就把这件事扛下来了,但是,她们都是女人,功夫一般,加上对方人多势众,现在已经被包围了,是阿香手下沉不住气的一个小伙忍不住给林雅发了信息求救。

    在车上,林雅刚要给白驹打电话求援,许锋就摆了摆手:“别打电话了,交给我。”

    林雅摇了摇头:“哥,我知道你是好意,不过这件事你不能插手,你不是道上的人,没必要蹚这趟浑水!”

    许锋轻笑了一声:“浑水?呵呵,这如果叫浑水的话,那我以前趟过的就是墨水了,放心吧,我不会有事的。还有,小雅,我是真心想和你交朋友。”

    “呵呵,花心大萝卜还想跟我交朋友,省省好不好?”林雅话音刚落,一双美目瞪得溜圆,“艹,拐弯,前面有查酒驾的!快点拐弯!”

    许锋却没有听话,而是痛痛快快的开到了前面的警车前,还打开了车窗,很是配合:“警察蜀黍,过来检查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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